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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贷款如何申请办理?
  • 04-02 15: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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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就业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那么大学生创业贷款该如何申请办理呢,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申请流程。

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18周岁以上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6、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7、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8、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注:由于政策不断调整与变化,以上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